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在香港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在香港分居多久可以自動解除婚姻關系?

法律分析:沒有法律規定分居多久後離婚。無論分居多久,如果雙方不提出離婚,婚姻都不會自動解除。如果向法院起訴離婚,法院會支持分居兩年後離婚。如果雙方感情破裂,可以直接辦理離婚手續。如果雙方在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上無法達成壹致,可以向法院起訴離婚。在訴訟中,調解不成,應判決準許,但如果不是因為感情不和而分居,則不能適用該規定。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第1079條,夫妻壹方要求離婚的,有關組織可以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離婚訴訟。

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應當進行調解;感情確已破裂,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有下列情形之壹,調解無效的,應準予離婚:

(壹)重婚或者與他人同居的;

(二)實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的;

(三)賭博、吸毒等不良嗜好;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滿兩年的;

(五)其他導致婚姻關系破裂的情形。

壹方被宣告失蹤,另壹方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準離婚後,雙方分居滿壹年,壹方再次提起離婚訴訟的,應準予離婚。

  • 上一篇:槍決還有死刑嗎?
  • 下一篇:消費貸款可以轉讓給他人還貸嗎?如果妳不註意這些,妳會吃大虧的。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