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婚男女雙方* * *向婚姻登記機關提出申請,當事人必須男滿22周歲,女滿20周歲;
2.雙方均無配偶(未婚、離異或喪偶);
3.雙方自願結婚;
4.男女雙方無直系血親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
5.男女雙方都需要持有規定的相關證書和證明材料。
內地居民應提交:他們的常住戶口簿和身份證結婚登記。
香港居民應提交結婚登記:香港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香港同胞回鄉證;香港身份證;經香港公證機構公證的本人無配偶且與對方無直系血親關系和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的聲明(6個月內有效)。
如何辦理香港居民的婚姻登記?有哪些程序?
1.登記結婚的男女雙方* * *向內地居民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區縣民政局婚姻登記處提出申請。(或者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門確定的機關)。
2、婚姻登記機關檢查當事人按規定應提交的有關證件和證明材料;
3.詢問當事人的結婚意願;
4.願意結婚的雙方填寫壹份結婚登記生活申請書,結婚登記聲明中“聲明人”壹欄的簽名必須由聲明人在見證人面前完成;
5.當事人提交近期1寸雙半身免冠照片三張。
6、當事人宣讀本人聲明,婚姻登記員作為見證人並在見證人欄簽名。
登記時限:證件材料齊全,當場登記,出具結婚證。
收費標準:每雙9元(各地可能有所不同)。
綜上所述,我們了解了香港居民與內地居民結婚登記所需辦理的手續和流程。但在實際過程中,由於每個人的情況不同,需要咨詢相關律師,他們會根據個人情況提供具體的指導和法律幫助。(來源:法邦。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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