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涉及公民個人隱私的圖像信息,應當采取安全措施。
第十四條負責圖像信息監控的工作人員應當遵守各項圖像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堅守崗位,愛護儀器設備,保守秘密。
與圖像信息監控無關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監控場所。
除依照本辦法規定外,任何人不得擅自查閱、復制、提供或者傳播留存的圖像信息。
第十六條發生公共安全、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時,具有突發公共事件調查處置權的政府有關部門有權查看、調取、復制圖像信息,有關單位應當予以配合。
第十七條政府有關部門工作人員查看、調取、復制圖像信息時,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壹)工作人員不得少於二人;
(二)出示工作證件和文件;
(三)填寫查看、檢索、復制圖像信息登記表;
(四)遵守圖像信息的使用和保密制度,不得擅自提供或傳播圖像信息,對涉及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公民個人隱私的圖像信息予以保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