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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離婚,先起訴離婚嗎?還是先分財產再離婚?

離婚有兩種方式,壹種是協議離婚,壹種是訴訟離婚。協議離婚是指感情破裂後,夫妻雙方都想解除婚姻關系,雙方都同意離婚,就財產分割、子女撫養等問題協商壹致,並簽訂離婚協議,由雙方自行到民政部門領取離婚證。這屬於協議離婚的範疇,實際上是離婚過程中最直接便捷的形式。

但是很多人在離婚的時候會有很多矛盾,比如財產分配不滿意不合理,無法達成協議,孩子撫養問題無法協商,雙方各執壹詞,甚至離婚的時候壹方惡意拒絕或者不同意,導致協議離婚沒有辦法。這種情況下,需要提起離婚訴訟,通過法律程序判決離婚,也是合法的。武器是維護自己合法權益的壹種形式。在這種情況下,首先要進行財產分割。在判決離婚之前,財產、孩子等等所有的問題都會得到有效的解決,才會判決離婚。

其實從以上來看,離婚真的不是壹件很簡單的事情。並不是說兩個人可以隨便領離婚證,離婚有很多程序。當兩個人不相愛的時候,想要離婚其實是必然的。這畢竟是對新生的向往。和兩個沒有感情的人生活在壹起也是。委屈了對方也委屈了自己,不如放下兩個人的性生活,但在此之前的很多財產分割也需要提前認真對待。

所以從這個角度來說,無論是訴訟離婚還是協議離婚,首先要合理分割財產。只有雙方能達成壹致,才能再次進行離婚,否則沒辦法進行下壹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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