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居住條件:要求在日本有固定住所,連續居住5年以上。
2.能力:20歲以上,在日本有法律能力。
3.性格條件:必需品善良。
4.生計條件:共同生活的親屬,如本人或配偶,要求有能夠謀生的資產和技能。
5.防止重國籍的條件:原則上要求申請人無國籍或因取得日本國籍而放棄原國籍。然而,也有例外。
此外,企圖通過暴力破壞政府有害國家安全的人將不會被接納為日本國民。
以上是原則性條件,對於與日本有壹定血緣和地緣關系的,條件會放寬。
實際上,入籍申請屬於壹個家庭單位。申請時,準備好所有需要的材料,咨詢申請人所在地區的法律事務局。日本配偶等與日本人有血緣關系的外國人的入籍條件放寬(簡易入籍),只要在日本居住3年以上並有固定住所,或者結婚3年以上,在日本居住1年以上並有固定住所即可。申請入籍所需材料因申請人及其原籍國而異,需要準備的材料很多。此外,還會詢問申請人的日語水平。
中國公民如果想成為日本公民,可以在領事館申請國籍證明,然後在日本法務省法務局申請入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