妳的親屬應當向當地縣級司法行政部門設立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他們接受、審查並指派人員提供法律援助。在哪裏申請法律援助?根據第十五條、第十七條的規定,由本人向審理該案件的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機構提出申請。被羈押的犯罪嫌疑人的申請,由看守所在24小時內移送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所需的相關文件和證明材料,由看守所通知申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近親屬予以協助。申請法律援助代理或者刑事辯護的,應當提交以下證件和證明材料:1、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明,代理申請人還應當提交代理權證明;2.經濟困難證明;3.與申請法律援助事項相關的案件材料。申請應以書面形式完成;書面申請有困難的,可以口頭申請,由法律援助機構工作人員或者轉發申請的相關機構工作人員做好書面記錄。
法律客觀性:
《法律援助條例》第十條:公民因經濟困難需要代理的下列事項沒有委托代理人的,可以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援助: (壹)依法請求國家賠償的;(二)請求社會保險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三)請求撫恤金、救濟金的;(四)請求支付贍養費、扶養費、撫養費的;(五)請求支付勞動報酬;(六)主張因見義勇為行為產生的民事權益。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可以對前款規定以外的法律援助事項作出補充規定。公民可以就本條第壹款、第二款規定的事項向法律援助機構申請法律咨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