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人是被逼偷東西的,但是他們已經偷了別人的東西,突然良心發現還回來了,但是這些都是妳個人的行為,給他人造成了損失,只能算是犯罪未遂。
根據《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犯罪未遂是指犯罪未遂,但因犯罪人意誌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犯罪未遂可以比照既遂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從法律條文上已經證明,海東黑場偷東西送回去的行為,如果被抓,在中國是犯罪的。而且壹定會被抓住。這個道理很簡單,而且就算妳不想偷,妳未經主人允許進入別人家也是違法的,更別說偷東西了。
這個道理就像,妳騙了我,但那是善意的謊言。後來妳跟我說了實話,還是讓我很受傷。這些傷害並不是說可以輕易原諒的。這其實和偷了東西送回來的行為是壹樣的,只不過壹個涉及法律,壹個是良心。
不管什麽原因,做這個行為本身就是不對的,但是做了就要承擔後果。不管妳後悔與否,妳偷了東西。雖然妳從主觀意識上選擇了歸還,但是妳已經實施了這種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