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省、市安全會議和全市消防安全會議精神要求,認真吸取深圳9.20特大火災事故教訓,嚴防重特大火災事故特別是多人死傷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建設“平安文明校園”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現將各部門的消防安全職責通知如下:
1,妳部門主要負責人是消防安全第壹責任人,必須切實履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和《江蘇省消防條例》規定的消防安全職責,全面負責本部門的消防安全工作。
2.妳部門要按照學校消防管理的通知要求,落實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消防安全制度,明確消防安全管理員,建立相關消防工作臺帳。
3.妳部門要完善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定期開展消防檢查,認真開展火災隱患排查整改活動,及時發現和整改火災隱患,不得擅自使用或損壞消防設施。學生宿舍不準使用大功率電器,堅決杜絕堵占疏散通道、防火卷簾下對方雜物和“三合壹”現象。
4.采取有效措施開展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師生員工的消防安全意識,警鐘長鳴;積極參加安全部門組織的滅火演練、疏散演練和訓練,提高師生的自防自救能力,做到報火警、撲滅初期火災和自救。
5.嚴格落實舉辦大型活動的報告責任,不得在校園內燃放煙花爆竹,不得組織燭光晚會等使用明火的活動。
6.對部門負責人不重視、責任不落實、檢查不到位、整改措施不落實的,學院將依法給予行政和經濟處罰,對造成群死群傷或對火災事故有影響的,將依法嚴格追究部門負責人及相關人員的行政和刑事責任。
主要負責人簽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