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消費者欺詐和欺詐的區別

消費者欺詐和欺詐的區別

法律分析:區別在於:1,主觀目的不同,欺詐是壹種民事行為,民事欺詐壹般是故意誇大事實或編造壹些虛構事實的方式,以制造壹種欺騙的能力,誘導對方陷入認知錯誤並與之簽訂協議或合同,通過協議或合同履行壹切民事行為,從而達到謀取利益的目的。2,客觀行為不同,如欺騙的內容不同,承擔責任的方式不同,等等。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壹十條盜竊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其他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條的規定定罪處罰。騙取增值稅專用發票或者可以用於騙取出口退稅、抵扣稅款的其他發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六條的規定定罪處罰。第二百壹十壹條之壹明知是偽造的發票而持有,數量較大的,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罰金;數量巨大的,處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單位犯前款罪的,對單位判處罰金,並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照前款的規定處罰。

  • 上一篇:武漢市東西湖區拖欠農民工工資電話投訴
  • 下一篇:信用卡逾期計息合法嗎?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