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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是否受理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糾紛?

小產權房買賣合同糾紛,法院可以不予受理。因為小產權房屬於不能對外交易的房屋,小產權房的交易不受法律保護。根據規定,最高法院規定,對符合法律規定的訴訟或者自訴,人民法院應當當場登記立案,對不符合法律規定的訴訟或者自訴,人民法院應當予以說明。

買小產權房的後果

1,無法辦理產權證。

很多人可能覺得買了房子後都有產權證,但小產權房其實是沒有產權的,因為這類房子沒有國家頒發的土地使用證和預售許可證,當然購房合同也無法在房管局備案。所以妳是不可能拿到合法合規有效的房產證的。

2.再拍壹次就更難了。

因為小產權房沒有產權證,如果業主要將小產權房賣給非本集體成員的第三人,由於沒有房產證,無法完成產權過戶,小產權房的買受人可以重新與他人簽訂房屋買賣協議,達到壹房二賣或多賣的目的,第三人的利益得不到保障。

3.拆遷補償難。

雖然拆遷補償的概率比較小,但是也要考慮到房子可能存在的問題,因為買小產權房的購房者不是房子的合法所有人,無法抗拒國家的征地拆遷,而且以後如果遇到拆遷,購房者也很難得到補償。如果小產權房違反國家政策被拆遷,購房者可能會面臨既拿不到房,又拿不回房款的尷尬局面。

4.存在政策風險。

購買在建的農村產權房,購房人與開發商簽訂合同並支付房款後,如果相關部門對農村產權房建設項目進行整改,部分項目可能會被叫停甚至強制拆遷。那麽結果只能是購房人向開發商索要購房款,購房人可能面臨既無法獲得房屋,又無法及時索賠房款的尷尬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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