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前沒有法律明確規定小區地下車位歸誰所有。在實際操作中,如果地下車位的面積已經計入公攤面積,則歸業主所有。如果買房時地下車位的面積已經計入公攤面積,這種地下車位辦不了產權證,屬於小區全體業主,開發商無權出售,更談不上轉讓。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
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的權屬,由當事人通過買賣、贈與或者租賃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
第276條
在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首先滿足業主的需求。
二、地下車庫事故誰負責?
小區地下車庫事故歸誰管,要看實際情況。詳情如下:
1.如果小區地下車庫發生刮蹭事故,當然不屬於交警管轄,因為交警管轄的是道路交通。所以如果要索賠,只能向停車場的管理者索賠,管理者有管理責任;
2.如果是盜竊,可以報警,因為這是公安部門的管轄範圍。當然,民事上也可以找停車場管理人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