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區地下停車位是否屬於公共停車位,要看具體情況,具體如下:
(1)占用業主共有面積的地下車庫,如全體業主共有面積,沒有獨立的產權,但地下車庫的使用權屬於全體業主;
(2)開發商獨立建設的地下車庫。如果開發商買地單獨建地下車庫,這樣的地下車庫是有產權的車庫,產權屬於開發商;
(3)人防車庫,部分地下車庫屬於人防辦,地下車庫的使用權屬於開發商。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二百七十五條
在建築區劃內,規劃車位、車庫的權屬由當事人通過出售、贈與或租賃等方式約定。
占用業主所有的道路或者其他場地停放汽車的車位,歸業主所有。
第276條
在建築區劃內,規劃用於停放汽車的車位、車庫應首先滿足業主的需求。
二、物業私自改動車位怎麽辦?
1.業主依法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設施用途的,應當在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後告知物業服務企業;
2.物業服務企業確需改變公共建築和設施用途的,應當提交業主大會討論通過,業主應當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3.業主代表可以起訴物業管理公司停止侵害、排除妨礙、恢復原狀、賠禮道歉、賠償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