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居民區沒有安裝攝像頭的規定。攝像頭不是強制安裝項目,但為了安全管理,小區物業用攝像頭代替人工巡查,同時可以追溯監控區域的過往事件。除了公安部門要求監控錄像資料保存不少於7天外,沒有其他規定。但在物業服務公司接管小區時,如果小區規劃有監控設備或者已經有監控設備,並且物業合同中有此描述,那麽物業服務公司就應該維護好、使用好攝像頭;如果小區沒有安裝這個設備,物業合同也沒有這樣的約定,那麽物業服務企業正常按照合同提供規定的訂單服務,那麽業主就應該繳納物業管理費。如果沒有監控設備,業主可以請物業公司安裝,但費用需要業主承擔,以後的維護費用也會加到管理費裏,可能會上漲。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九百三十七條物業服務合同是物業服務提供者向業主提供物業服務區域內建築物及其附屬設施的維修、環境衛生及相關秩序的管理和維護等物業服務,業主支付物業費用的合同。
物業服務提供者包括物業服務企業和其他管理者。
第九百三十八條物業服務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服務項目、服務質量、服務費標準和收取方式、維修資金的使用、服務場所的管理和使用、服務期限、服務交接等條款。
物業服務提供者作出的有利於業主的公共服務承諾是物業服務合同的組成部分。
物業服務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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