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撥打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全國統壹電話號碼);
3.點擊省公安消防總隊網頁“直通車”後,在舉報投訴欄舉報反映;
4.當然,也可以直接向當地消防支隊(支隊)舉報。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第四條國務院公安部門對全國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公安機關對本行政區域內的消防工作實施監督管理,由本級人民政府公安機關消防機構負責實施。
軍事設施的消防工作由主管單位監督管理,公安機關消防機構予以協助;礦山、核電廠、海上油氣設施地下部分的消防工作,由主管單位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關部門應當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依照本法和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做好消防工作。
法律、行政法規對森林、草原消防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
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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