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萬元的部分,減按1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2.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超過654.38+0萬元但未超過3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的稅率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減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二條。
企業分為居民企業和非居民企業。
本法所稱居民企業,是指依法在中國境內設立的企業,或者依照外國(地區)法律設立但實際管理機構在中國境內的企業。
本法所稱非居民企業,是指依照外國(地區)法律設立的企業,其實際管理機構不在中國境內,但在中國境內有機構、場所,或者在中國境內沒有機構、場所,但有來自中國境內的所得。
小微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有什麽區別?
1,稅收優惠政策不同。小微企業享受增值稅稅收優惠政策,針對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中月銷售額在2萬元以下的企業或非企業單位。小型微利企業享受企業所得稅稅收優惠政策,以從事國家不限制、不禁止的行業為目的;
2.稅收對應是不同的。小微企業對應的是壹般納稅人企業。小微企業稅收主要是在所得稅、印花稅、增值稅等方面為小微企業減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