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獨資企業是指由自然人投資,其全部資產歸投資人所有的營利性經濟組織。個人獨資企業不具備法人資格,也不具備獨立承擔民事責任的能力。但是,個人獨資企業是獨立的民事主體,可以以自己的名義從事民事活動。同時,個人獨資企業分支機構的民事責任由設立該分支機構的個人獨資企業承擔。
合夥企業是兩個以上自然人訂立合夥協議,* * *共同出資經營,* * *自負盈虧,* * *承擔風險的企業組織形式。合夥分為普通合夥(含特殊普通合夥)和有限合夥。
公司(或法人企業)是指由兩個或兩個以上投資者(自然人或法人)依法設立,具有獨立法人財產,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法人企業。投資者以其出資額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其主要形式分為有限責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