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步了解法律的作用,明白法律代表公平正義,維護秩序,保障自由,保護人身和財產權利不受侵犯。
2.威脅收錢罪
是指使用不正當手段,包括恐嚇、威脅、暴力等。,向其他同學借錢不還或者勒索。
3.搶劫罪
手持兇器,如刀具、棍棒或其他危險物品,威脅同學使其不敢反抗,然後強行扣押其財物。
4.傷害罪
由於打架鬥毆造成他人身體、健康傷害的,根據傷害程度可分為“普通傷害罪”、“重傷罪”和“普通傷害罪的結果加重犯”。
5.毆打和吸食毒品
所謂“麻醉藥品”指的是“毒品”,因為麻醉藥品使用不當會影響身體健康。因此,除醫院醫生合法使用外,私自吸入麻醉藥品是違法的。
另外,雖然我本人不吸毒,但是販賣麻醉藥品是違法的。
6.賭博犯罪
學生在學校玩的時候不允許玩賭博玩具或者遊戲,不管是用錢還是用貨當籌碼。除了不從事賭博行為外,不能為他人從事賭博提供工具或環境,否則即使不玩,也還是觸犯了法律。
7、初步了解未成年人權利的基本內容,了解憲法規定的公民基本權利的內容,知道生命健康權、人身自由權、姓名權、監護權、休息權、隱私權、財產權、繼承權、受教育權等基本權利應當受到保護,增強權利意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