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只要是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不違反法律。但從法律風險的角度來看,還是建議保留書面文件原件,避免糾紛證明當時的相互約定,保護當事人的權益。從證據的角度來看,復印件在技術上是可以篡改的,所以單憑復印件的證明作用很低。除非對方認可掃描件,否則需要提供其他相關證據佐證,形成證據鏈,復印件可以作為最終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僅靠文案很難獲得法院支持。當事人必須具有相應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和締約能力,才能成為協議的主體。如果主體不合格,協議不能產生法律效力。如果協議復印件與原件壹致,自然可以視為具有壹定的法律效力,但法律效力較低。畢竟法律認可的是紅章文件,復印件是黑章文件。如果比對不壹致,那麽復印件就沒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四百六十九條* * *當事人可以采用書面、口頭或者其他形式訂立合同。書面形式是指合同、信件、電報、電傳、傳真以及其他可以有形地表現所載內容的形式。可以通過電子數據交換、電子郵件等方式有形地表達內容的數據電文。,並且可以隨時檢索,都被視為書面形式。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七十條書證應當提交原件。物證應當提交原件。提交原件或者原物確有困難的,可以提交復印件、照片、副本和節錄本。外文書證必須附有中文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