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協議離婚的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協議離婚的離婚協議有法律效力嗎?

法律分析:符合以下條件的離婚協議發生法律效力。1.離婚是雙方意願的真實表達,沒有欺詐和脅迫;2.雙方對夫妻財產、子女撫養等問題有適當、明確的約定;3.離婚協議中的內容不得損害第三者的利益。具備這三個條件的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是合法有效的。司法實踐中,絕大多數離婚協議是合法有效的,但簽訂離婚協議並不意味著離婚。很多當事人都有這樣的誤解。離婚協議本身的效力並不意味著法律意義上的離婚。離婚需要雙方到婚姻登記處登記,領取離婚證。認定離婚協議未生效,夫妻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財產分割。所以簽了離婚協議並不代表官司壹定會贏。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千零七十六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第1085條子女離婚後由壹方直接撫養的,由另壹方負擔部分或者全部撫養費。費用的承擔數額和期限的長短由雙方商定;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

前款規定的協議或者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壹方提出超過原協議或者判決數額的合理要求。

第壹千零八十七條離婚時,夫妻的財產由雙方協議處理;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據財產的具體情況,本著照顧子女、女方和無過錯方權益的原則判決。夫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經營中享有的權益依法受到保護。

  • 上一篇: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法院是國家。人民法院依法獨立進行審判。
  • 下一篇:刑事和解制度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