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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的約定有法律效力嗎?

離婚協議具有法律效力。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後,雙方到婚姻登記處辦理離婚手續後,離婚協議生效。因為離婚協議是有條件的協議。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附加的條件是同意離婚,附加的期限是雙方到婚姻登記處領取離婚證。雙方簽訂的離婚協議,只有在這兩種情況符合的情況下才會生效。當然,夫妻雙方在簽訂離婚協議時,不會像壹般當事人在簽訂合同、協議時那樣,將附帶的條件、期限等表述清楚,但無論如何表述,離婚協議都要體現這種精神。因此,在引起離婚訴訟時,離婚協議所附條件和期限明顯未達到,故不應發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6條夫妻自願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並親自到婚姻登記處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和債務處理等事項的協商壹致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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