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在公證處公證協議有效嗎?

在公證處公證協議有效嗎?

簽協議是現實生活中很常見的情況。比如協議離婚要簽離婚協議,債務糾紛解決後要簽和解協議。為了避免糾紛的再次發生,簽訂協議的雙方可以去公證處對協議進行公證。公證處公證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以下由邊肖為讀者解答。

公證處公證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1.公證處公證的協議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在公證處公證該協議具有法律效力。如果對協議有爭議,經過公證的協議是最好的證據。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六十九條經法定程序公證的法律事實和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但有相反證據足以推翻公證的除外。

二、公證書有哪些效力?

公證的法律效力是指公證的法律效力和法律功能。我國《民事訴訟法》和《公證暫行條例》明確規定了公證的法律效力。概括起來,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法律證據效力

我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明確規定:“法律行為、法律事實和經過法定程序公證的文書,人民法院應當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2.執行效果

是指賦予公證機關強制執行效力的債權文書。債務人不履行的,債權人可以憑公證書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申請強制執行,無需經過訴訟程序。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18條明確規定了公證的這種效力。

3、法律行為的成立。

當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規定某些法律行為必須通過公證才能成立、變更或終止時,公證就成為相應法律行為成立、變更和終止的必備要件。此外,如果根據國際慣例或當事人之間的約定,某些法律行為的成立、變更或終止必須經過公證,公證也將成為其成立的重要要件。

如果讀者需要法律幫助,

  • 上一篇:我現在可以改名嗎?
  • 下一篇:邢臺市卡車司機疫情防控政策研究:邢臺市疫情防控措施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