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經另壹方事先同意,任何壹方不得在任何廣告、貿易展覽、聲明或新聞稿中使用另壹方的名稱或標誌以及其他相關縮寫或修訂,或用於其他商業目的。
13.不招攬員工。在關於雙方之間可能的業務安排的討論懸而未決期間,以及在此類討論終止後的壹年(1)內,(a)任何壹方都不得招攬參與討論的另壹方的任何員工,以及(b)如果參與討論的另壹方的員工就雇傭事宜與壹方接觸,則該方將在提供雇傭之前通知(或讓該員工通知)另壹方。
不要挖走員工。在雙方討論可能的業務安排期間,以及在作出決定後的壹年內,任何壹方都不得招攬另壹方的相關雇員參與討論。壹方如要招聘另壹方的員工,應在發出聘書前通知另壹方,或讓員工通知另壹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