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池州市餐廚廢棄物管理辦法》(池政辦[2015]3號),制定以下實施細則。
第二條管理部門及職責
市城管局負責我市主城區餐廚垃圾的收運管理,具體工作委托市環境衛生管理處實施。
市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對食品生產經營單位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食品生產加工和餐飲服務活動中以餐廚垃圾為原料制作食品的違法行為;督促餐飲服務單位將餐廚垃圾單獨存放,交由取得收集、運輸、處置許可的單位收集、運輸、處置;將餐廚垃圾處置與餐飲服務單位等級評定掛鉤;負責食用油脂流通環節的監督檢查,監督經營者落實食用油脂檢驗制度;依法查處流通環節非正規渠道的“地溝油”和食用油違法行為。
市農委負責對定點屠宰場屠宰生豬過程中產生的不可食用禽畜殘油進行監督管理;負責監督檢查畜禽養殖中使用餐廚垃圾飼養畜禽的情況;依法查處利用未經無害化處理的餐廚垃圾飼養畜禽的違法行為。
市環保局負責餐廚廢棄物產生和處置服務單位汙染防治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餐廚廢棄物處置活動中違反環境保護法律法規的行為。
市公安局負責餐廚垃圾運輸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監督管理,依法查處各類從事餐廚垃圾運輸的無證車輛,嚴厲打擊生產、經營、使用餐廚垃圾加工產品危害環境和人身健康的犯罪行為。
市財政局應當保障餐廚廢棄物處置的資金投入。
市工商、發展改革、交通運輸、商務、價格、住房和城鄉建設等部門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做好餐廚廢棄物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