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證據的角度來看,復印件在技術上是可以篡改的,所以單純復議的證明效力很低。除非對方認可復印件,否則需要提供其他相關證據支持,形成證據鏈,復印件可以作為最終證據,具有較高的證明效力。僅憑復印件打官司很難獲得法院支持。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壹百四十四條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實施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四十六條行為人和相對人出於虛假意思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以虛假意思表示隱匿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效力,依照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壹百五十三條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但是,強制性規定不使民事法律行為無效的除外。違反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
第壹百五十四條行為人與相對人惡意串通,損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民事法律行為無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