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寫借條的正確格式是合法有效的。

有效借據應寫明:1,借款人和貸款人的法定全稱;2.貸款金額,包括文字和數字金額;3.貸款期限,包括貸款的起止日期和明確的貸款期限;4.具體還款日期;5、貸款的利息,應有明確的年利率或月利率;6.最終應支付的貸款利息總額;7.償還貸款本息的日、月、日、時間和支付方式。

壹、借條與借條的區別如下:

1.借條證明借貸關系,借條證明債務關系。借款肯定是欠款,但欠款不壹定是貸款。

2.欠條形成的原因是具體的借款事實。欠條的形成原因有很多,可以基於多種事實,比如業務造成的欠款,勞務造成的欠款等等。

3.未規定還款日時,時效期間的起算時間不同。

第二,白條的訴訟時效是:

1.這要看貸款的內容。未約定還款時間的,訴訟時效為貸款人請求還款之日起3年。

2.借據上註明還款時間的,為還款期限屆滿之日起3年。

3.借據上未約定還款日期的,債權人可以隨時向債務人要求還款,債務人也可以隨時向債權人還款。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條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貸款人借款,到期歸還借款並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條借款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但自然人之間另有約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內容壹般包括借款種類、幣種、用途、金額、利率、期限、還款方式等條款。

第六百六十九條訂立借款合同,借款人應當按照貸款人的要求,提供與借款有關的業務活動和財務狀況的真實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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