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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的拆遷條例中,對被征收房屋價值的補償不得低於同類房地產的市場價格。這句話怎麽解釋類似的樓盤?

城中村屬於舊城改造,國家有權征用。戶口在城中村的是農村人員。如仍有農用地未被征用,政府將補充農村集體和個人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並根據不同情況為失地農民辦理社會保障。如果已經進行了上壹步,只征收房屋,就沒有這個好處了,房屋價值的補償已經包含了土地的價值。“類似樓盤價格”的形成很專業很復雜,但有兩點可以明確:1,價格不低於房屋的評估價值;2.價格是市場價,意味著城中村村民集體擁有壹定的議價能力。

參考法律:

《物權法》第四十二條:“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規定的權限和程序,可以征收集體所有的土地、單位和個人的房屋以及其他不動產。

征收集體所有土地應當依法足額支付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安排被征地農民社會保障費用,保障被征地農民生活,維護其合法權益。"

《國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與補償條例》第十七條:“作出房屋征收決定的市、縣級人民政府對被征收人給予的補償包括:

(壹)被征收房屋的價值補償;

(二)因征收房屋引起的搬遷補償和臨時安置;

(三)征收房屋造成損失的補償。"

《城市房地產管理辦法》第三十四條:“國家實行房地產價格評估制度。

房地產價格評估應當遵循公正、公平、公開的原則,以基準地價、標定地價和參照當地市場價格的各類房屋重置價格為基礎,按照國家規定的技術標準和評估程序進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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