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車輛購置稅法實施細則2021年7月1日正式實施。細則主要規定了新的車輛購置稅的具體實施。其中,細則明確了新增車輛購置稅的計稅依據、稅率和稅額計算方法,明確規定了適用稅率的範圍,明確規定了新能源汽車享受減免政策的條件和標準。根據新規,排量在1.6升以下的普通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可以獲得50%的減免,新能源汽車可以獲得完全免稅,符合國家節能補貼政策的新能源汽車還可以獲得壹定的購車補貼。此外,細則還明確了個人和單位購置新車的有效期和相關手續,規範了新車購置稅的征管流程和環節,對保障納稅人權益、提高稅收征管效率發揮了積極作用。
新的車輛購置稅法實施細則涉及哪些減免政策?新的車輛購置稅法實施細則明確規定,排量在1.6升以下的普通汽車和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可以獲得50%的減免,新能源汽車可以獲得完全免稅,符合國家節能補貼政策。新能源汽車還可以獲得壹定的購車補貼。
新車輛購置稅法實施細則的實施,對於規範新車輛購置稅征管,保護納稅人權益,強化稅收征管效率具有重要意義。納稅人和購車者可以根據新規定了解自己的納稅標準和免稅額度。同時,汽車生產和銷售企業也要加強稅收政策的宣傳和落實,為新能源汽車的推廣和普及提供積極支持。
法律依據:
新車輛購置稅法實施細則第七條新能源汽車免征車輛購置稅。新能源汽車是指符合國家車輛節能減排標準或者國家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推薦目錄要求的車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