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新建建築供熱設施的保修期為兩個采暖期。保修期內,不得暫停供熱。未入住的房屋,由建設單位承擔熱費;已入住的房屋由購房人承擔。”
根據《撫順市城市供熱條例》第十二條,新建建築供熱設施保修期為兩個采暖期。
第三十四條規定:“供熱設施保修期內,新建建築不得暫停供熱。未入住的房屋,由建設單位承擔熱費;已入住的房屋由購房人承擔。”
擴展數據:
《河北省供熱辦法》,其中第二十條規定,供熱人應當按照供熱合同的約定及時繳納采暖費。對首次納入供熱管網的新建住宅,實行全系統供熱。新房投入使用前,開發建設單位應當先繳納采暖費。
根據《河北省供熱辦法》,建小區第壹年需要整體供熱。如果房屋已經交付業主使用,按照目前的情況,取暖費由業主支付。
對於有業主抱怨新房未達到全款的問題,他表示,如果新房不符合交房條件,開發商匆忙交房是不合理的。這壹規定仍有不完善之處。我們也提交了材料,希望修改完善。新規定頒布前,仍執行本辦法。
人民網-必須交兩年采暖費才能停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