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的刑法體系起源於英國和英屬印度的刑法,其嚴酷的法律很少有人能與之匹敵。甚至亂扔垃圾,在公共場所吸煙,不沖公廁,都會被重罰幾千美元,並被起訴。在眾多的刑罰中,鞭笞這種新加坡的肉刑最具代表性,也是目前世界上少有國家使用的壹種酷刑。
對於至少40種罪行,鞭笞是強制性的懲罰(鞭笞是強制性的,但不能減輕)。時至今日,適用鞭刑的罪名清單還在不斷擴大,既有強奸、搶劫、販毒等重罪,也有非法持有武器(包括長刀、匕首)、塗鴉(包括在墻上噴油漆或在墻上張貼廣告、海報等針對慣犯的輕罪。
鞭刑不僅是壹種懲罰,也是壹種可恥的記錄,類似於中國古代在犯人臉上紋身。正因如此,新加坡官方堅決支持鞭刑,認為鞭刑是震懾犯罪的最有效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