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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規定,新建住宅區不得封閉。

法律分析:新建住宅區原則上不再封閉,應逐步形成開放的街區制格局,促進節約用地。

法律依據:《國務院中央關於進壹步加強城市規劃建設管理的若幹意見》六。完善城市公共服務(十六)優化街區路網結構。加強街區規劃建設,分步劃定新街區面積,推動開發開放方便、規模適度、設施完備、鄰裏和諧的生活街區。新建住宅應推廣街區制,原則上不再建設封閉式住宅小區。已建成的住宅小區和單位大院要逐步開放,實現內部道路的公共性,解決交通網絡布局問題,促進節約用地。確立“窄路密路網”的城市道路布局理念,構建高速公路、主次幹道、支路合理分級的路網體系。打通各種“斷頭路”,形成完整的路網,提高道路通達性。科學規範設置道路交通安全設施和交通管理設施,提高道路安全性。到2020年,城市建成區平均路網密度提高到8km/km2,道路面積比達到15%。積極采取單行道組織交通。加強自行車道和人行道系統建設,倡導綠色出行。合理配置停車設施,鼓勵社會參與,放寬市場準入,逐步緩解停車難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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