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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生效時間

刑法生效時間。刑法主要有三個生效時期:

1,自法律頒布之日起生效;

2.具體生效時間由法律條文規定;

3.規定法律頒布後符合壹定條件時生效。

刑法失效時間

當壹項法律失效時,即當它不再有效時,通常由立法機關決定。從世界範圍來看,法律失效的方式有很多種,比如新法頒布實施後舊法自然失效,立法機關明確宣布某法廢止,某法制定時有有效期等。我國刑法的無效基本包括兩種方式:壹是立法機關明確宣布某些法律無效。二是自然失效,即新法實施後,替代了內容相近的舊法,或者由於原有的特殊立法條件已經消失,舊法自行廢止。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

第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本法施行前的行為,不認為是犯罪的,適用當時的法律;如果當時的法律認為是犯罪,依照本法總則第四章第八節的規定應當追訴的,應當依照當時的法律追究刑事責任。但是,本法不認為是犯罪或者處罰較輕的,適用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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