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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精神活性物質是()選擇題。

新精神活性物質是第三代藥物。

壹.新型精神活性物質的定義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UNODC)對新精神活性物質的定義是:不受國際禁毒公約管制,但被濫用並對公眾健康構成威脅的物質。這些物質壹般是通過修改現有藥物的化學結構而獲得的,不僅具有類似於已上市藥物的麻醉、興奮或致幻作用,而且可以逃避法律管制,因此其生產、販運和濫用的形勢日益嚴峻。

二、新精神活性物質的危害

雖然新精神活性物質泛濫時間不長,其成癮性和長期健康損害尚不明確,但其對社會的危害近年來逐漸顯現,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壹)導致吸煙者精神障礙,誘發惡性暴力的案件。

類癌、苯乙胺、色胺類都有致幻作用,大量吸食後可能引起偏執、焦慮、恐慌、受害妄想等反應,甚至導致吸食者精神失常,進而自殘或暴力攻擊他人。

(二)損害吸煙者的健康,誘發各種疾病甚至死亡。

服用新精神活性物質常導致心動過速、血壓升高、肝腎功能衰竭等急性中毒癥狀,甚至導致驚厥、休克和中風死亡。

各國報告的因濫用新精神活性物質導致的死亡病例數呈逐年上升趨勢。以英國為例,從2007年到2010年,每年因濫用卡西酮類物質導致的死亡案例從0到65例不等。

新精神活性物質致死案件增加有三個原因:

壹是此類物質在銷售時,外包裝上往往標有“安全”、“合法”等字樣,誤導濫用者認為與管制藥物相比不會危害健康,導致過量食用而死亡。

第二,新精神活性物質更新換代非常快,更有效的物質不斷合成出售,濫用者無法掌握其安全使用。

三是新精神活性物質混合濫用比例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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