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撤訴的後果:(1)法院判決允許撤訴或者按照撤訴處理,將直接導致訴訟程序終結的法律後果。
(2)訴訟時效重新開始,原告在訴訟時效期間再次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受理。
(3)訴訟費用由原告或上訴人負擔。
撤訴的情況是:(1)原告或上訴人未按期交納訴訟費用。
(2)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
(3)原告未經法庭許可,擅自退庭。
(4)原告應當預交案件受理費,人民法院通知其預交,經通知後仍不繳納,或者未經人民法院批準仍不繳納訴訟費用的,予以駁回。
(5)無民事行為能力的原告的法定代理人經法院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的,可以駁回起訴。
(6)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經法院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處理。第三人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庭許可中途退庭的,不影響案件的審理方式。當事人有違法行為,需要依法處理的,法院可以不按撤訴處理。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壹百四十三條。原告經傳票傳喚,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庭,或者未經法院許可中途退庭的,可以按撤訴反訴,可以缺席判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