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依據:《國務院關於加快建立和完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經濟體系的指導意見》2。完善綠色低碳循環發展的生產體系。推動產業綠色升級。加快鋼鐵、石化、化工、有色、建材、紡織、造紙、皮革等行業綠色轉型。實施綠色產品設計,構建綠色制造體系。大力發展再制造產業,加強再制造產品的認證、推廣和應用。建設資源綜合利用基地,推進工業固體廢物綜合利用。全面推行清潔生產,依法對“雙超雙耗”行業實施強制性清潔生產審核。完善“散亂汙”企業認定辦法,落實關停取締、整合搬遷、整改提升等措施。加快實施排汙許可證制度。加強工業生產中危險廢物的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