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壹個月內,戶主、親屬、被贍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遺棄棄嬰的,收養人或者養嬰機構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1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傷害或者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對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應當承擔撫養責任。
壹般需要在孩子出生後壹年內進行登記。如果超過壹年,妳將需要批準,並可能被罰款。建議盡早給孩子報名。給孩子登記的時候,建議帶上需要的資料,比如準生證、結婚證、父母身份證、醫院出具的戶籍證明、孩子現在單位的異地生育證明等。壹般來說,戶口比較簡單。只要有孩子的出生證明和父母的相關資料,就可以給孩子登記。但是,妳應該註意不要給超過壹年的孩子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