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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兒登記需要多長時間?

新生兒最遲應在壹個月內進行戶籍登記。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嬰兒出生後壹個月內,戶主、父母等應攜帶相關申請材料到嬰兒常住戶口所在地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七條

嬰兒出生後壹個月內,戶主、親屬、被贍養人或者鄰居應當向嬰兒常住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遺棄棄嬰的,收養人或者養嬰機構應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出生登記。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1071條

非婚生子女享有與婚生子女同等的權利,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加以傷害或者歧視。

不直接撫養非婚生子女的生父或者生母,對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獨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應當承擔撫養責任。

壹般需要在孩子出生後壹年內進行登記。如果超過壹年,妳將需要批準,並可能被罰款。建議盡早給孩子報名。給孩子登記的時候,建議帶上需要的資料,比如準生證、結婚證、父母身份證、醫院出具的戶籍證明、孩子現在單位的異地生育證明等。壹般來說,戶口比較簡單。只要有孩子的出生證明和父母的相關資料,就可以給孩子登記。但是,妳應該註意不要給超過壹年的孩子註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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