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最嚴格的四項內容是最嚴格的標準、最嚴格的監管、最嚴厲的處罰和最嚴肅的問責。根據法律,中國的食品安全工作實行預防為主、風險管理、全過程控制和社會治理,建立了科學嚴格的監督管理體系。
法律客觀性:
《食品安全法》第三條
食品安全工作要以預防為主、風險管理為主、全程控制和社會治理為主,建立科學嚴密的監督管理體系。
第五條
國務院成立了食品安全委員會,其職責由國務院規定。
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對食品生產經營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組織食品安全風險監測和風險評估,並會同國務院食品安全監督管理部門制定和公布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依照本法和國務院規定的職責,承擔食品安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