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殘疾人公務員考試新規定

殘疾人參加公務員考試的新規定如下:

公務員考試允許殘疾人報考,主要是身體殘疾。至於嚴重聽力障礙或視力障礙,影響正常履行職責的,不能報考。由於沒有嚴重的視聽障礙,參加考試沒有問題。妳可以和其他人壹樣參加考試,沒有任何區別。

《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標準》第十九條雙眼矯正視力低於4.8(小數視力0.6),單眼矯正視力低於4.9(小數視力0.8),有明顯視力障礙者為不合格。第二十條雙耳均有聽力障礙,在使用人工聽覺裝置的條件下,在3米以內小聲說話聽不見者為不合格。

我國公務員的報名規定如下: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者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二、在各級公務員錄用中被發現有弄虛作假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

三、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被辭退未滿五年的。

第四,現役軍人。

五、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行政機關工作人員。

6.正在就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七、具有法律法規規定的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

中國對殘疾人的優惠政策;

1.殘疾人提供的個人勞務免征營業稅。

二、殘疾人的收入,由納稅人提出申請,報市地方稅務局審批,暫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三、民政部門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和非中途轉辦的社會福利生產單位,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含35%)的,暫免征收所得稅。凡安置“四殘”人員占生產人員總數10%以上,未達到35%的,減半征收所得稅。

四、對民政部門舉辦的福利工廠用地,凡安置殘疾人占生產人員總數35%以上(含35%)的,暫免征收土地使用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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