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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中國成立以來第壹部以什麽命名的法律?

新中國成立以來的第壹部法律是1954憲法,具體論述如下:

1.新中國成立以來,第壹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是1954憲法。這部法律的頒布標誌著中國在編纂立法方面取得了開創性的成就,為中國的法治建設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2.1954憲法分為總則、財產權、合同、人格權、婚姻家庭、繼承和侵權責任七個部分。這七個部分涵蓋了民事活動的方方面面,包括人身權利義務、財產權益、合同關系、家庭關系等等。

3.首先,從法典名稱來看,1954的憲法強調其與個人生活密切相關的特點。民法典是壹個國家的基本法律之壹,規定了個人在民事活動中的權利和義務,涉及人們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因此,民法典的頒布對於維護人民群眾的合法權益具有重要意義。

4.其次,1954憲法體現了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本規範強調公平正義、誠實友愛、敬業奉獻等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要求公民在民事活動中遵循這些價值觀。這對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提高全社會道德水平具有積極作用。

5.第三,1954憲法體現了科學、民主的立法原則。在制定過程中,廣泛征求了各方面的意見,充分體現了人民民主。同時,守則的內容簡潔明了,易於理解和實施。這有利於提高法律的可操作性和實用性,促進法治建設的深入發展。

6.此外,1954的憲法還對現有的壹些法律法規進行了整合和完善。比如將原來的婚姻法和收養法合並為壹部法典,使法律體系更加完善。同時,針對近年來出現的網絡侵權、個人信息保護等新情況、新問題,《規範》也做出了相應規定,以適應社會發展的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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