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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的適用年齡是多少?

法律分析:根據我國刑法規定,不滿14周歲是不負責任的。因此,無論實施何種侵害法益的行為,14周歲以下的都不承擔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負刑事責任的人;故意殺人、自殘或者致人死亡、強奸、販賣毒品、放火、爆炸、吸毒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以刑事責任年齡在14以下,16以下。

準確地說,刑事責任年齡應該是法定刑事責任年齡,是指行為人實施刑法所禁止的法律行為並承擔刑事責任所必須達到的年齡。未達到法定年齡的,行為人實施的行為不能構成犯罪。

任何成年人,沒有精神疾病,都有負責任的能力。但是,人的負責能力不是與生俱來的,而是隨著身心、智力和社會知識的發展而逐漸增強的。因此,責任能力受到行為人年齡的限制。也就是說,刑事責任年齡是影響責任能力的重要因素。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十七條* * *已滿十六周歲的人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4周歲不滿16周歲的人,犯故意殺人、故意傷害、致人重傷或者死亡、強奸、搶劫、販賣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險物質罪的,應當負刑事責任。

已滿14周歲不滿18周歲的人犯罪的,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因不滿十六周歲不予刑事處罰的,責令其父母或者監護人加以管教;必要時,也可以由政府收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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