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刑事處罰壹般可分為以下五類,具體如下:
(1)控制。管制是對犯罪分子不拘留,但限制其自由的壹種刑罰方法,由公安機關實施,群眾監督。
(2)刑事拘留。拘役是指短期剝奪人身自由、附近拘留、強迫勞動的刑罰;
(三)有期徒刑。有期徒刑是指剝奪犯罪分子的自由,在壹定期限內實行強制勞動改造的刑罰方法;
(4)無期徒刑;
(5)死刑。
2.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三十三條
主要處罰的種類主要處罰的種類如下:
(1)控制;
(二)刑事拘留;
(三)有期徒刑;
(4)無期徒刑;
(5)死刑。
二、刑事拘留和行政拘留的區別?
1,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是公安機關在偵查過程中,因情況緊急而采取的暫時限制人身自由的強制方法,行政拘留適用於普通違法人員;
2.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不是懲罰性的,是壹種臨時保障措施,行政拘留是壹種懲罰;
3.目的不壹樣。刑事拘留的目的是為了保證刑事訴訟的順利進行,而行政拘留是為了懲罰和教育壹般違法的人;
4.拘留期限不同。普通刑事拘留不超過14日,在逃犯罪、多次犯罪、合夥犯罪的重大嫌疑人拘留期限不超過37日,行政拘留最長期限為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