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碩士和法律碩士:
法律碩士培養法律碩士不同於法律碩士。前者是具有特定法律專業背景的專業學位,主要面向立法、司法、行政執法、法律服務和法律監督部門,以及經濟管理、行政管理和社會公共管理部門培養應用型法律人才;後者是壹個層次的法學學位系列。
目前社會上有壹種誤區,認為只知法律碩士,不知法律碩士。事實上,它們之間存在壹些差異:
招生條件不壹樣。法律碩士要求國家教育序列大學本科學歷,不限本科專業(但實際考生多為法學本科),不招同等學歷非本科;法律碩士要求非法學專業畢業生,具有國民教育學士學位。(自2009年起,允許法學畢業生報考法律碩士。)
考題不壹樣。LLM的試題傾向於理論性和主觀性。LLM的起源是英美,遵循的是美國培養法律人才的原則,需要很強的邏輯思維和推理能力。所以LLM是本科對非法學畢業生錄取,題目傾向於實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