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法律援助對保障辯護權有什麽意義?

法律援助對保障辯護權有什麽意義?

為沒有委托辯護人的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的直接目的是幫助其有效行使辯護權。但是,當援助機構指定的辯護人不能或不願提供積極有效的辯護時,這種對被告人的法律援助就變得毫無意義。為了保證法律援助的辯護質量,《聯合國關於律師作用的基本原則》第六條特別強調:“任何沒有律師的人,都有權獲得根據犯罪性質為他指派的有經驗、有能力的律師,以便獲得有效的法律幫助。如果他沒有足夠的權力支付這項服務,他可能不會支付。”因此,刑事法律援助的主體必須是“有經驗、有能力的律師”,提供的援助必須是“有效的法律幫助”。《規定》第六條還強調:“律師應當依照《律師法》和本條例的規定履行法律援助義務,為受援人提供符合標準的法律服務,依法維護受援人的合法權益,接受律師協會和司法行政部門的監督。"

有效的法律援助對辯護權(包括調查取證權、會見權、閱卷權)的立法保障和履行具有必要和積極的意義。

  • 上一篇:法律事務專業可以入警嗎?
  • 下一篇:法碩(非法留學)如何選擇考研學校?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