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諮詢服務網 - 法律講堂 - 刑事拘留與刑事拘留的區別

刑事拘留與刑事拘留的區別

刑事拘留與刑事拘留的區別如下:

1,法律依據不同,刑事拘留依據刑事訴訟法,行政拘留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

2.法律性質不同。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但不具有懲罰性,而行政拘留具有懲罰性。

3.適用對象不同。刑事拘留針對的是可能涉嫌犯罪的個人,而行政拘留適用於違反治安管理的人。

刑事拘留的程序和規定:

1.刑事拘留的法律依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機關在必要的時候,對涉嫌犯罪的人采取的強制措施;

2.拘役的條件:有證據證明有犯罪嫌疑,且該罪可能判處三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可以采取拘役;

3.刑事拘留的決定機關:由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依法作出;

4.拘役的期限:壹般不得超過24小時,特殊情況下可以延長至37小時;

5.刑事拘留審批程序:必須批準,公安機關需報縣級以上公安機關負責人批準;

6.刑事拘留的通知義務:應當在24小時內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屬,但無法通知或者可能妨礙偵查的除外。

綜上所述,刑事拘留和刑事拘留的區別在於法律依據、法律性質和適用對象的不同。根據刑事訴訟法,刑事拘留是刑事訴訟中的強制措施,不具有懲罰性,針對的是可能涉嫌犯罪的個人。行政拘留,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具有處罰性質,適用於違反治安管理的人。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第壹百壹十五條

公安機關應當對已經立案的刑事案件進行偵查,收集、調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無罪、罪輕或者罪重的證據。對現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對符合逮捕條件的犯罪嫌疑人,應當依法逮捕。

  • 上一篇:新加坡為什麽叫“獅城”?
  • 下一篇:關於凍結扣押的規定2021
  • copyright 2024法律諮詢服務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