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刑法理解的法律效力:1。達成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應當對被告人從輕處罰;2.符合非監禁刑適用條件的,適用非監禁刑;3.法定最低刑仍然過重的,可以減輕處罰;4.認為犯罪情節輕微,不需要判處刑罰的,可以免予刑事處罰。* * *同壹刑事案件中,部分被告人與被害人達成和解協議的,可以依法從寬處罰,但要註意全案量刑的平衡。刑事諒解書壹般是指被害人與犯罪嫌疑人或其家屬就刑事案件處理結果達成和解時,由被害人出具的具有法律性質的書面文件。諒解書壹般是在從公訴到法庭質證的過程中完成的,具有刑法中酌定減輕和從輕處罰的效力。
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八十八條?下列公訴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以賠償損失、賠禮道歉等方式真誠悔罪並取得被害人諒解,被害人自願和解的,雙方可以和解: (壹)因民事糾紛,涉嫌刑法分則第四章、第五章規定的刑事案件,可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二)可能判處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瀆職以外的過失犯罪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五年內故意犯罪的,不適用本章規定的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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