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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的五大功能

這五種功能是:引導、評價、預測、強制和教育。

1,1,法律的指導作用(功能)是指法律作為壹種行為規範,為人們提供了壹定的行為模式,指導人們這樣做,必須這樣做或者不這樣做,從而影響行為人本人的行為,也就是說,法律的指導作用(功能)是通過規定人們的權利和義務來實現的,它所涉及的對象主要是指他本人。

2、2、法律的評價功能(function)是指法律對人的行為是否合法及其程度,具有判斷和衡量的功能,也就是說,法律的評價功能涉及他律功能,即對他人行為的評價,這是區分導向功能(涉及本人行為)和評價功能(涉及他人行為)的關鍵。

3,3,法律的預測作用是指人們可以根據法律規範的規定,預先估計當事人將如何行為以及其行為的法律後果,也就是說,預測作用的對象是人們的相互行為,這裏的人們應該作廣義的理解,包括兩國。

4、4、法律的強制性作用是指法律為了保證其充分實現,運用國家強制力來制裁和懲罰違法行為,也就是說,法律的強制性作用只能針對犯罪分子的行為,如果沒有違法犯罪行為,那麽法律的強制性作用就無法表現出來。

5、5、法律的教育作用是指法律規範通過法律的實施對人們未來行為產生的直接或間接的誘導性影響,也就是說法律的教育作用是針對普通人的行為。比如對違法行為實施法律制裁,不僅對違法者本身起到警示和警醒作用,對普通人也有教育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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