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的發明內容可以提前獲得暫時的法律保護。專利壹旦被授權,他人未經專利權人許可,使用、制造、許諾銷售、銷售或進口專利產品,都是侵權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裁。
專利法實施細則第五十四條規定,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發出授予專利權通知後,申請人應當自收到通知之日起2個月內辦理登記手續。申請人按期辦理登記手續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應當授予專利權,頒發專利證書,並予以公告。期滿未辦理登記手續的,視為放棄取得專利權的權利。因此,申請人在收到專利授權通知後,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辦理登記手續,否則,專利局不予登記和公告,申請人將不能取得專利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