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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學們,妳們在法律上指的是誰?

學生,別名學生,mbth學生,出自《莊子·盛達》和《後漢書》;按照普通高等學校的學生管理規定,壹般是指正在學校、學校或其他學習場所接受教育的人,而在科研機構或工作單位(如醫院、研究所)學習的人也稱為學生。根據學習的不同階段,我們可以把學生分為:幼兒園學生、小學生、中學生、大學生(大學生、碩士生、博士生)等等。學生是壹個身份名詞,所有有學籍的人統稱為學生。

學生是真實社會的成員。

:有人的主觀能動性;

有思想有感情;

有個性特點。

它是獨立的,獨特的。

學生是人生中處於身心發展最迅速時期的人。

學生是發展的人,是獨特的人,是具有獨立意義的人;

學生身心發展的可能性和可塑性轉化為現實的條件是個體與環境的相互作用。

學生的身心發展是有潛力的,不同年齡階段有不同的發展任務。要不斷激發學生的潛能,培養學生的能力和才華。

學生是學習的主體,是具有主觀能動性的教育對象。

學生既是教育的對象,也是學習的主體;

學生以學習為主要任務,學校教育起主導作用;

學生在老師的指導下學習。

學生主導社會:學生學業有成就會進入社會;

學生的學習氛圍也離不開社會的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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