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主刑: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死刑;
二、附加刑:罰金、剝奪政治權利、沒收財產。
刑事責任是指犯罪行為應當承擔的法律責任,主刑和附加刑兩種刑事責任包括依照刑法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主刑是適用於犯罪分子的主要刑罰,只能獨立使用,不能單獨適用。主刑分為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和死刑。剝奪政治權利和沒收財產獨立適用,不能附加適用。附加刑分為罰金和財產。驅逐也可以獨立適用或附加適用於犯罪的外國人。
擴展數據:
我國理論界對刑事責任的定義有不同的看法。負面評價論影響較大,即刑事責任是指國家司法機關因犯罪行為而依據刑法對其犯罪行為和自身做出的負面評價和譴責。
具體來說,罪犯有義務接受司法機關的審判和懲罰。我國刑法規定:故意犯罪應當負刑事責任;過失犯罪,只有法律規定的人才負刑事責任。
行為人實施刑法所禁止的行為時必須承擔的法律後果。刑事責任意味著妳要受到懲罰。這是刑事責任與民事責任、行政責任與道德責任的根本區別。
參考資料:
百度百科-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