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車船使用稅是對應當向公安、交通、農業、漁業、軍事等行政管理部門登記的車船,按其種類,按照規定的計稅依據和年度納稅標準征收的壹種財產稅。。
2.印花稅:是在經濟活動和經濟交往中,對簽訂圖書和領取具有法律效力的憑證的行為征收的壹種稅。
3.城市維護建設稅:是以納稅人實際繳納的增值稅和消費稅為基礎,依法征收的稅種。城市是我的家,建設靠大家。
4.車輛購置稅:從征收環節來看,這個稅有點類似於契稅,在購買時征收,由買方承擔,兼具財產稅和行為稅屬性。或許是因為土地屬於不動產,財產屬性較重,壹般分為財產稅,車輛屬於動產,分為行為稅。
5.耕地占用稅:對占用耕地建房或從事其他非農業建設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收。農民占用的農田歸還後很難修復,所以支付補償。
6.土地增值稅: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築物及其附著物並取得收入的單位和個人,以轉讓取得的收入包括貨幣收入、實物收入和其他收入扣除項目法定金額後的增值額為計稅依據,向國家繳納的壹種稅收,不包括以繼承或贈與方式無償轉讓房地產的行為。
7.屠宰稅是對屠宰牲畜的單位和個人征收的稅。這項稅收現在由地方當局管理。是否征收,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決定。用於牲畜交易和屠宰。
8.酒席稅,是指對在中國境內設立的飯店、酒店、賓館等餐飲場所舉辦酒席的單位和個人,舉辦酒席所支付的金額達到或超過壹定數額的壹種行為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