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大紅本是正規的房產證,顏色鮮紅,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字樣。房屋所在房地產產權監理所的公章加蓋在產權證附檔頁底部,表明購房者所購房屋具有合法的土地審批手續和開發建設時國家規劃部門批準的合理規劃許可證。
3.小紅的本子比正規房產證小,顏色是暗紅色。不是國家發的。很多都是城中村改造項目,沒有100%產權,只有集體單位發的居住證。
4.小紅書分兩種:壹種是1998之前太原市房產管理部門或區房產管理部門核發的國有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權證。如果是100%產權,檔案齊全,沒有法律、行政法規限制轉讓的,可以上市交易,可以換成大紅寶書。
5.另壹種是各區房地產管理部門頒發的集體土地上的房屋所有權證,可以按規定在集體組織成員之間轉讓,但不能自由上市交易,也不能抵押。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十六條申請人應當提交下列材料,並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壹)登記申請書;(二)申請人和代理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和授權委托書;(三)房地產權屬來源的相關證明材料、登記原因的證明文件和房地產權屬證書;(四)房產界線、空間界線、面積等材料;(五)關於他人利益的說明;(六)法律、行政法規和本條例實施細則規定的其他材料。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在辦公場所和門戶網站公開申請登記,包括材料目錄和示範文本。
《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第二十條不動產登記機構應當自受理登記申請之日起三十個工作日內完成不動產登記手續,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